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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蛻變:網誌威脅傳統媒體?【2004-06-07】
520的演講果然引起大家熱烈的討論,雖然各方的解讀不盡相同,但是基本上大家還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
沒錯!我們說的就是微軟董事長、世界首富比爾蓋茲於5月20日在微軟舉辦的2004年執行長高峰會(CEO Summit)上的演講,主題是「無縫運算:革新改變企業」(Seamless Computing – Innovation Changing Business),在總共20頁的投影片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7頁有關通訊傳播(Communication)的部份,他提到了四個方向:電子郵件改進(Email Improvement)、分享點(SharePoint,微軟提供網站文件與資訊分享的軟體工具)、網誌與RSS(Blogging/RSS)、社群(Communities)。
比爾蓋茲520演講投影片下載,PowerPoint,10.7MB
蓋茲是微軟的超級推銷員,利用跟各個大老闆們聚首的機會宣揚自家產品、暢談科技未來,已經是蓋茲的風格。微軟有Outlook電子郵件、SharePoint、MSN社群,因此談到這些並不令人意外,倒是其中跑了一個微軟沒有的產品──網誌與RSS──出來,大家忍不住要猜測蓋茲究竟葫蘆裡在賣什麼膏藥?
先看RSS,RSS原來是Rich Site Summary或RDF Site Summary的縮寫,意思是把網站內容如標題、連結、部分內文甚至全文轉換為「可延伸標示語言」(XML,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的格式,以向其他網站供稿(Syndication),使用者除了可以用一般的瀏覽器觀看之外,也可以用一些特殊的「新聞閱讀器」(News Reader)軟體來閱讀內容。由於RSS提供了非常簡便的新聞內容授權與供稿模式,因此後來RSS也就演變為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的縮寫,可以翻譯為「簡易供稿」。
再談網誌(Blog,台灣有人譯為部落格,大陸多稱博客),指的是個人在網站上寫日誌(Web log)以供大眾閱讀,由於網誌出版系統的進步,以及普遍應用RSS供稿機制的緣故,許多相似主題的網誌之間自然串連成為一個個的社群,在美國911事件之後,網誌成為重要的新聞來源,逐漸受到大家重視。
蓋茲認為網誌可以解決電子郵件強迫寄到他人信箱、或網站(Web Site)不知何時更新等缺點,網誌加上簡易供稿機制,可以使人在想得到資訊時得到自己需要的資訊,而且網誌的傳播方式也可以在商業交流中應用。有了蓋茲的背書,網誌的未來似乎充滿了光明,辛辛苦苦在網誌世界(Blogosphere)默默耕耘多時的作者們覺得受到某種程度的肯定;但另一方面,也有兩個「族群」對此感到憂心。
一、網誌出版、平台供應商:
蓋茲對網誌產生興趣,當然沒有人會相信他是像演講中說的一樣,只是想要把他的旅遊見聞寫下來,弄個「蓋茲見聞錄」之類的網誌跟微軟的同仁們分享;大家懷疑的是,這是否表示微軟即將大力介入網誌相關工具的開發並準備席捲市場?對原先已經在網誌出版工具領域佔有一席之地的Six Apart、Userland,甚至提供網誌存放空間的Blogger.com(Google旗下事業體之一)之類的公司而言,恐怕都不是好消息。
這個現象,不由得令人想起當年微軟由於輕忽網路發展的趨勢,因此在瀏覽器戰爭上打得非常吃力,後來總算利用作業系統的優勢強渡關山,微軟探險家(IE)逼得網景領航者(Netscape Navigator)抬不起頭來,即使最後網景投靠乾爹美國線上(AOL),也仍然欲振乏力!
看來微軟這次倒是洞燭機先,想要先發制人,在網誌對大多數人還是個陌生名詞的時候,就開始攻城掠地,以免重蹈瀏覽器戰事的覆轍。只是微軟如果真的看上這塊市場,原先一些在網誌領域開疆闢土的廠商是否要面臨另一場「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戲碼?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會不會都要拱手讓人?
二、傳統媒體組織:
許多人藉由網誌抒發感想、報導新聞、撰寫評論,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傳播資訊,符合廣義定義的「媒體」型式,因此不少傳統媒體本來就對網誌之類的「個人出版」懷有敵意,嚴格來說,應該是一些「媒體機構」對網誌抱有敬而遠之的態度:擔心網誌瓜分掉有限的讀者目光與注意力、進而造成「閱聽移轉」(Audience Shift)效應是其一;害怕網誌避開新聞守門人機制、專挑「報紙不報、雜誌不誌」的新聞下手、發揮「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功能是其二。
國外媒體已經逐漸感受到網誌的影響力,除了一般個人的網誌對媒體報導與評論形成「新聞過濾」(News Filtering)、「事實查證」(Fact Checking)的壓力之外,不少記者與編輯也投入網誌撰寫的行列,提高了網誌在新聞層面的品質。相對的,媒體組織對於所屬記者編輯該如何看待網誌也顯得舉棋不定。
隸屬於芝加哥論壇報集團(Tribune Company)的康乃迪克州Hartford Courant報,是美國報業史上歷史悠久、連續出刊期最長的報紙。2003年4月,該報要求旗下記者停止個人網誌的出版,理由是:記者利用報社(媒體)資源跑來的新聞,即使報社不登,所有權仍然屬於報社,而且記者多年累積的專業形象也與報社息息相關,如果在個人出版領域刊登一些未經編審的文章,將有可能對報社造成傷害。
康州Hartford Courant報並非第一個禁止記者編輯撰寫個人網誌的媒體,包括CNN、時代雜誌等知名媒體都曾阻擋記者網誌,休士頓紀事報(Houston Chronicle)甚至因為記者在網誌上的政治評論而開除了該名記者。
另一方面,芝加哥論壇報卻在2003年8月開始擁抱網誌,由專欄作家Eric Zorn在報社網站上撰寫網誌《Eric Zorn's Notebook》,該報稱之為「突發觀點」(Breaking Views),以與「突發新聞」(Breaking News)相對照。這應該是大型報業集團正眼看待網誌的首例,論壇報的想法是,與其「放牛吃草」、不如「納入體制」。
紐約時報網路版總編輯藍‧艾普卡(Len Apcar)表示,他不喜歡該報的新聞從業人員有「個人」網誌這個觀念,雖然他認為網誌是一個不錯的媒體,但他不贊成記者編輯撰寫自己的個人網誌。2004年2月,紐約時報學習芝加哥論壇報的作法,開始進行「實驗」,將記者的網誌在該報網站上刊登。
理論上,不論你到哪一家公司上班,下班時間應該算是自己的,想做什麼事是個人的自由,要寫寫日記也應該沒人會反對;但是,如果日記寫在網路上,事情可就大條了!其他行業的人大概都可以在公餘之暇寫寫文章、投投稿,唯獨在媒體工作的記者編輯不行?餐廳的大廚可不可以在家裡自己炒盤小菜?炒好的小菜不賣錢,但可不可以像「奉茶」一樣拿出來請街坊鄰居、過往行人品嘗?
網誌對媒體組織造成衝擊而引發的論辯是:我們當然知道記者不應該把文章拿到別的媒體發表,尤其是與自己主跑路線相關的報導或評論,但記者是否有權刊登在自己非營利的個人網誌上?下面幾個問題有待釐清:
──記者可否將媒體組織因為各種考量沒有刊登的稿件拿到自己的網誌發表?
──如果記者編輯在個人網誌上的意見與媒體組織所刊登文章的立場相左,怎麼辦?
──記者採訪時通常是代表媒體組織而不是個人,採訪所得的資料是否屬於「因職務之便而獲悉之業務機密」?
──網誌的讀者很可能是衝著作者的職銜與背景而來,因此記者編輯的個人網誌是否該視作媒體品牌資產的延伸?是否也可能造成媒體品牌的破壞?
──言論自由的意涵大家都清楚,但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卻時有爭議。新聞過濾機制的背後是「人」,而且是少數人,網誌最先挑戰的就是多年來「新聞守門人」的觀念,我們該如何看待新媒體?
台灣的網誌還不算盛行,許多現象尚未浮現,但相信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剪不斷、理還亂!趨勢擋不住、高姿態鎮壓恐將引起反彈,「媒體組織內的新聞自由」是否存在?這些見仁見智議題的討論正方興未艾,或許媒體組織應該好好思量應該要未雨綢繆,從研究自己的「新聞記者公約」是否符合新媒體趨勢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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